農委會農民紓困4.0對象如下:
一、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低於新臺幣50萬元。 二、未請領農委會、勞動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
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三、申請補貼的農漁民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110年4月30日前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或農民職業 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農民。
(二)109年曾領取農民生活紓困補貼的農民。 (三)110年4月30日前參加農糧政策輔導有案的農民及
青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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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red arrow right)《紓困金額1萬元,明天6/4日將匯入農會帳戶。不用到農會辦理,防疫期間如有疑問請撥長治農會電話08-7385107轉29、30保險部》